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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论:“强迫交易”获刑就该让“黑导游”知道疼

    时间:2018-06-13 16:28:10  来源:每日新报  作者:张平

      天津北方网讯:去年年底,导游李云在云南省景洪市带团过程中,为达到迫使游客消费的目的,采取辱骂、威胁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5156元。近日,李云被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强迫消费、擅自变更旅游路线、强制收取自费项目费用……每逢假期,“零团费”、“低价游”旅行团往往又沉渣泛起,只要游客消费低,导游动辄辱骂攻讦,甚至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都时有曝光,导游变导购宰客的乱象屡禁不绝,给游人的出游品质大打折扣,更严重损害地方的城市形象。

      此次“低价团强迫购物”案件中“黑导游”获刑,是云南省导游因强迫消费进行“行转刑”处理的第一案,具有社会标杆意义。一方面,对强制交易行为依法亮剑,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此前,不少地方在处置旅游中的强制消费等违规行为时,一般以经济处罚为主,只要营业执照还在,从业资质还在,风口一过,那些一门心思赚黑心钱的黑导游黑旅行社往往好了伤疤忘了疼,便卷土重来。而云南此次对旅游中强迫交易追究刑责,不仅是对强买强卖行为的有力规范与纠偏,更是对市场公平交易规则的捍卫。

      另一方面,法律利剑高悬,倒逼经营者转变思路,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当前,低价团之所以成为旅游业的顽疾痼病,相较于黑导游与黑商家背后的高额提成,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弱,不禁让他们铤而走险、自甘堕落。而强迫交易获刑,无异于一次当头棒喝。全社会形成对露头就打、绝不姑息的高压态势,这样的背景下,“黑导游”们自然明白接低价团无异于自讨苦吃,不光无利可图,甚至还可能身陷囹圄。当他们觉得付出与回报不对等,接低价团不划算时,低价团这样的低级竞争手段也就失去了市场,对于经营者而言,不转变营销思路,就是死路一条。

      说到底,旅游市场的乱象源于无序的竞争状态和原始粗犷的发展模式,“强迫交易”获刑是对旅游乱象的有力纠偏。整治“黑导游”乱象,不能只靠道德谴责,需要法律制裁,要违法者付出代价。通过大幅提高导游强迫游客购物的违法成本,对违规者形成了有力震慑,也奉劝“黑导游”们,别等挨了板子再喊疼。而对于消费者而言,犹须擦亮双眼,别被低价的外衣所蒙蔽,天上无缘无故掉下的往往不是馅饼,而是陷阱。(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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