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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市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

    时间:2018-01-04 15:39:39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首席记者于永昭

    共筑诚信 德润金城

    我市发布2017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

    (资料图片)

      每日甘肃网1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于永昭)1月3日,兰州市文明办发布“共筑诚信德润金城”兰州市2017年第四季度诚信“红黑榜”通报。其中红古窑街龙发生猪定点屠宰场等168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甘肃盛大合益担保有限公司等34家企业列入“黑榜”名单。对于失信被执行人,采取9项惩戒措施。

      市法院发布了甘肃盛大合益担保有限公司、张掖市风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兰州瑞得昌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失信被执行人。市工信委发布了甘肃融万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失信企业。市食药监局发布了兰州新万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皋兰石洞三利众合土鸡馆、甘肃瑞联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失信企业和个人。市农委发布了兰州丰益达农资销售有限公司、永登新陇嘉吉生物肥料厂等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失信企业。

      市法院、市工信委、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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