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区每月由1189元提高至1458元
每日甘肃网1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月1日起,兰州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一类区每月由1189元提高至1458元。
据了解,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1189元/月、二类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1110元/月,分别提高至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1月1日起执行。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特约记者王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