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甘肃新闻 > 甘肃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
  • 甘肃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

    时间:2018-01-12 15:52:26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 李杨

    我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

    十措施提升陇药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每日甘肃网1月12日讯 (西部商报记者 李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加快中药制药行业战略性重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等十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快陇药产业发展,提升陇药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培育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新增长极。

      重点扶持3~5家龙头企业集团

      支持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陇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建设。对入驻园区的企业3~5年内地方税收新增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兰州市、定西市要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制定具体措施先行先试,支持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打造国家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

      重点扶持3~5家辐射带动能力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30~50亿元的龙头企业集团。组建陇药产业集团,整合重组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

      通过国家评价每个品种 补助300万元

      搭建药品注册信息共享平台,对省内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梳理评估,筛选疗效确切、质量安全、有市场潜力的药品进行转移生产。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通过国家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可先按照补助资金总额的20%给予支持。

      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兰州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等科研院所,联合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新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的从事陇药研发、依托甘肃省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3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

      同时,加快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种植基地,良种生产基地每亩补助2000元,种苗繁育基地每亩补助1600元,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助400元;加快培育大品种、大品牌,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品种实施方面重点扶持,对国家认定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落实中药材税收优惠政策等。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今年起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从2018年起,省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