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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春节自驾勿忘携带“救命神器”

    时间:2018-02-09 16:56:07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首席记者葛强

    春节自驾勿忘携带“救命神器” 高速行车这4种情况最高罚12分

      每日甘肃网2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春节漫长而拥挤的路上,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场考验,你可能会遇上种种困难。坐飞机火车回家的人,有航空或乘务人员的帮助,那么,自己开车回家的你,怎么办呢?昨天,兰州交警发布信息,提醒广大驾驶员春节期间文明驾驶,平安回家。高速公路是春节自驾的必经之路,据统计,4类交通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全部违法总数中占有较高比例,给出行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为此,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逐一详解其危险性和处罚标准,提示您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必须将安全守法放在首位。

      随车“救命神器”勿忘携带

      车载灭火器:随车携带灭火器,一旦发现火源,能在第一时间扑灭,保障车内乘驾人员的安全。车载灭火器,需要定时进行检查,最好每月进行一次。主要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内,当指针不在绿色区域内的时候,就说明灭火器已经失效,应该及时更换购买。

      三角警示牌:在高速路上摆放三角警示牌,要比普通公路放置的距离更远,一般需在250米以外的地方放置。尽管三角警示牌是汽车自带工具,但是很多人常常会疏于管理,意外丢失、毁坏也不自知,这个时候就需要在春节返乡归途之前进行检查。

      千斤顶:当碰上扎胎等问题的时候,需要自行更换备胎使用,千斤顶就是必备工具了。使用千斤顶给手动挡更换轮胎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拉上手刹以外,还需挂上1挡或者倒挡,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制动车辆。

      高速行车这4种情况最高罚12分

      占用应急车道: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记6分,而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依法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

      随意停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超速行驶: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6分,警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12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70%的记12分,罚款500元;超过规定时速70%的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速10%以上未达到20%处罚款的记3分,警告;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不足70%的记12分,罚款500元;超过规定时速70%的记12分,罚款1000元。

      疲劳驾驶: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依法处100元罚款,不记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元,记6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罚款200元,记12分。

      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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