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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8-04-16 15:34:59  来源:  作者:

    《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昨起施行

    每日甘肃网4月1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杨昕 文/图)4月15日上午,《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施行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活动,在我市市民广场隆重举行。省文明办主任罗凤存,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伟文,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宏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仪式并参加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干部职工,以及市民群众和文明志愿者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活动。

    为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制定《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张伟文市长签署2018年第5号市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办法》全文共六章43条,分别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促进与保障、监督与考核、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是我市首部文明行为地方政府规章,是对我市近年来在加强文明行为养成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法治成果的全面总结整理和提炼升华。

    副市长刘荣在启动仪式上指出,《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文明创建活动开启了新征程。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是全市上下的共同期盼,需要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发力,同向行动;需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步推进;需要政府更加科学精细的管理,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特别是广大市民的理解、参与和奉献。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以《办法》发布为契机,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全面提升文明素养、文明行为、文明程度、文明氛围,努力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开放的新兰州。

    启动仪式结束后,与会的省市领导在活动现场,参加了《办法》的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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