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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活提示】药品不良反应 我们应如何正确应对

    时间:2018-05-14 15:36:48  来源:  作者:

    药品不良反应,我们应如何正确应对?

    “我现在还在床上躺着,四肢无力,胳膊无法举起,双腿无法走路。这种状况已有50多天了。”来自安宁区的李先生这样说。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吃中药吃的。此前,40岁的李先生因感冒咳嗽到药店就诊,吃了19副中药后出现药物中毒症状:窦性心动过速、血钾过低不能行走、双肾尿盐结晶。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调查后认为,此事件属于药物不良反应。

    去年全省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24050例

    近日,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发布报告称,1999年至2016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累计收到近1075万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物不良反应已经成为继癌症、高血压、心脏病之后,导致我国居民死亡的第四大原因。

    甘肃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药品化妆品监测科科长方延学表示,药品是一把双刃剑,药品在治病救人的同时,可能会导致对人的身体造成一些损害,这就是药品不良反应。2017年,甘肃省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24050例,其中严重病例占9.3%,百万人口报告数量940余份。

    “是药三分毒。”方延学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的一个固有属性,它不仅与药物本身有关,还与用药者体质、药物敏感性及并用药品等有关。近年来,亮菌甲素、鱼腥草注射剂、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甲氨蝶呤、红花注射液等很多药品因为药品不良反应严重而被停用。

    中药同样有可能产生药品不良反应

    “很多人认为,西药是有副作用的,中药是安全、无毒的。”方延学表示,服用中药同样有可能产生药品不良反应。他介绍,在汉代以前曾有记载,在400种中药中有毒者占60多种。《神农本草经》将中药分成“上、中、下三品”,“下品多毒,不可久服”,如大戟、莞花、甘遂、乌头、狼毒等。后来的实践证明,当时认为“无毒”、多服和久服不伤人的“上品”也发生了中毒死亡病例,如人参等。而“中品”中的百合、麻黄等也被实践证明是有一定毒性的药物,不可滥用。

    方延学介绍,中药不良反应在近年来有大幅度上升趋势,特别是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越来越常见。中药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形式亦相当广泛,包括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消化道症状、血液系统反应等。引起过敏反应的中药有140多种,如地龙、金银花、五味子、三七、六神丸等,值得临床高度重视。

    如何避免和防范药品不良反应

    专家表示,患者在选用药物时,尽可能地避免和防范药品不良反应,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用药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禁忌症、不良反应等,服用药物的用法、用量一定要遵守说明书的规定或遵守医嘱的规定。其次,尽量减少联合用药,因为使用药物的品种越多,发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不要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部分患者没有根据本身疾病的特点,反而过于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往往会适得其反。还有,不要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往往会夸大药品的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

    要特别强调的是,老年人、小儿、孕妇、哺乳妇女、肝肾功不全者用药应慎重。

    患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药物治疗过程中,若怀疑出现的病症是由于药物所引起而又不能确定为某药时,如果治疗允许,最可靠的方法是首先停用可疑药物甚至全部药物,这样处理不仅可及时终止致病药物对机体的继续损害,而且有助于药品不良反应的识别。首席记者田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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