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甘肃新闻 > 不履行生效裁定 兰州新黄河市场被强制执行
  • 不履行生效裁定 兰州新黄河市场被强制执行

    时间:2017-06-30 21:17:47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樊丽

    不履行生效裁定 兰州新黄河市场被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现场。西部商报记者樊丽摄

      每日甘肃网6月30日讯(西部商报记者樊丽) 2017年6月29日早7时,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七里河区法院、公安、卫生、城管等多部门,在全市抽调500多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到兰州新黄河市场实施强制执行。而这次的强制执行起自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与兰州新黄河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与兰州新黄河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9月25日依据生效的裁定,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于2016年8月22日在该院和兰州市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主持下,三方达成了行政调解协议书,约定了过度安置等内容。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兰州新黄河商贸有限公司给付场地租赁费100万元,申请执行人兰州国芳置业有限公司也新建了临时商铺约200间。但仍有部分商户没有清退,仍占据原建筑物进行经营。今年4月24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兰州新黄河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各租赁商户在5月4日前迁出市场,拆除临时建筑物,并退出租赁土地。公告发出后,部分租赁商户仍未履行清退义务。于是,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兰州新黄河市场进行强制执行。

      2017年6月2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现场未清空的商品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保存十日,到期不认领的将作为废弃物处理。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