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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教育厅: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活动需备案

    时间:2017-07-15 20:35:01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 熊园

    省教育厅: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活动需备案

      每日甘肃网7月15日讯(西部商报记者 熊园)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及学生暑期安全,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及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多渠道、全方位防范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集体活动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月份以来,全省发生了9起学生安全事件。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放假前要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班会,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溺水自救能力,特别是农村学生、男学生、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与家长加强联系,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通过事故警示,提示学生私下游泳玩耍的自水极端危险性,让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危险水域设立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强重点水域排查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并消除隐患。

      暑期留校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受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饮水安全。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夏令营、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提醒做好应对防范,确保学生离校返家交通安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在放假前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对家长到校接学生回家的,要做好与家长的交接工作。对学生独自离校返家的,要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对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要按照《甘肃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驾驶人和校车的安全管理,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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