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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时间:2017-07-17 19:23:45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记者吕霞

    《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 防火巡查至少两小时一次

      每日甘肃网兰州7月17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 实习生曾梅芳 程林娜)7月12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法制办近日就《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建议。

      《办法(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

      《办法(草案)》同时提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应当每两小时至少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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