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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威出台问题线索管理规定

    时间:2017-06-08 20:49:27  来源: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作者:通讯员朱武林

      每日甘肃网讯(甘肃日报通讯员朱武林)近日,武威市纪委制定了《问题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分办、处置、督办等过程进行再明确、再加强、再规范,确保线索不跑不漏,确保纪律审查工作的严肃性。

      《规定》要求线索集中管理。按照查管分离的原则,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负责对信访举报、巡视移交、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等不同来源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登记、集中管理,提出分办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移送承办部门。改变线索多头管理,多头转办,环节过多,保密性差,盯办督办跟不上等问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及县区纪委均确定了专人负责线索管理,逐一编号登记、建立台账,坚决防止线索失管、案源流失。

      《规定》规范线索处置流程。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结合实际对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一般应在收到线索10个工作日制定处置方案,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提出处置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送主要领导同意后处置。移交县区纪委的线索,除明确要求外,办理结果市纪委不再审核把关。对执纪审查中可能出现的程序不严格、处理不恰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问题,将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严肃问责。

      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及县区纪委定期汇总线索处置情况。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进行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线索转办及处置情况,实时掌握问题线索来源、去向和处置进展,每季度向主要领导进行报告,实现了问题线索处置全程跟踪、全程监管。坚持经常性督办与集中督办相结合,根据线索办理进度,采取口头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提醒和督促办案人员注意查办时限,加快办理速度。同时,强调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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