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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控噪声超标 即日起兰州市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

    时间:2017-08-29 17:53:31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记者吕晟君

    严控噪声超标,严打恶意鸣笛,即日起――

    我市开展噪声扰民专项整治

      每日甘肃网8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8月2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期夜间施工工地及其他噪声扰民问题举报频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以“还百姓安静宜居的生活环境”为目标迅速行动,从即日起开展为期45天的市区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整改不到位将列入“黑名单”

      各县区政府负责,成立专项检查组,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问题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放在同等地位。加强对居民聚集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周边各类施工工地的管理,对于手续不全、群众反复投诉、降噪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要立即叫停,督促整改。对于连续3次以上整改不到位的,由建设局负责,将其列入“黑名单”。今后凡新建的施工工地,要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予以审批。

      严控娱乐场所噪声超标

      各县区牵头,市文旅局配合,对近郊四区现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噪声超标的经营场所要立即督促进行隔音降噪减振改造,确保噪声达标排放,对逾期不补办相关手续、拒不进行整改或者经整改后噪声排放仍然超标的,依法进行取缔;新建娱乐场所,要严把准入关,对于手续不齐全以及选址不合理、防噪措施不到位的,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向其经营者核发证照。

      从源头上治理生活噪声

      各县区牵头,市城管配合,重点查处沿街商场、超市、店铺、各类宣传点等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噪声扰民行为。对城区内的烧烤、大排档、早夜市摊点进行规范和管理,纠正和查处噪声扰民问题。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集会的管理,禁止晚22时至晨6时期间任何使用高(扩)音设备从事晨练、歌舞编排等群体性娱乐活动,严防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严厉打击恶意鸣笛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在城区禁鸣路段,特别是庆阳路、南滨河路、南昌路、平凉路以及西关十字、南关十字等车流密集路段和重要路口设置禁鸣标志、安排固定检查岗位,严厉打击恶意鸣笛行为。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环保局负责,按环境影响评价,在环评批复中严格要求施工企业落实降噪措施和相关要求。同时,各县区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启用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对私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责令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管重罚,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此外,为使整治收获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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