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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晨报论语】举证责任倒置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撑腰

    时间:2017-08-31 16:52:24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符向军

    晨报论语

    举证责任倒置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撑腰

      在快递过程中,因快递人员的野蛮分装导致的快递物品丢失、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消费者往往由于举证难,而对快递企业徒呼奈何。29日,在中消协公布的《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结果中,多家消协组织建议为减少消费者的维权负累,增强其消费信心,应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快递企业承担举证责任。(据8月30日《法制日报》)

      随着网购等电子商务的不断发达,人们对高质量快递服务的需求也日益提升,但长期以来“慢”“损”“丢”“泄”等快递乱象始终遭人诟病,有学者因此建议尽快出台快递法予以规范,有学者认为不缺法律缺执行,应加大执法主体的监管执法力度。如今举证责任倒置立法意见的提出,为破解快递业乱象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

      “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的一般证据规则,举证责任倒置是法律针对特定情况、特定主体所作的特殊安排,只体现在高危作业、高空坠物、医疗损害、环境污染、饲养动物致损、耐用商品瑕疵等少数的特定情形之中,旨在帮助解决弱势群体的维权困境,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网购快递业务中,买家与卖家、卖家与快递公司分别形成买卖合同、运输合同法律关系,消费者是寄件人的情况下则与快递公司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因买卖、运输合同纠纷产生民事诉讼,一般应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普通证据规则,上述立法意见无疑具有创新意义。

      事实上,这样的立法意见也是情势所需。快递业与消费者的生活越来越紧密,在为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暴力分拣、私拆包裹、快递延误、快件丢失损毁、假签收、个人信息泄露等乱象也日益突出,俨然成为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涉及广大消费者权益和公共利益,但快递公司的分拣、运输、配送等具体过程并不为消费者所掌控,让消费者证明快递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损、信息泄露等侵权事实,无疑勉为其难。如果仍然沿用传统“谁主张谁举证”证据规则,像处理个案的、一般的民事合同纠纷那样处理快递合同纠纷,显然不切实际,让消费者维权举步维艰,只能选择委曲求全、忍气吞声,反证出依法维权的短板。

      也正因此,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多家消协组织就此建议实施举证责任倒置,由快递企业承担快件丢损等的举证责任,体现了社会公益的价值考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而这对快递企业来说也并非苛求。既然对货物的揽收、分拣、配送、运输、交付属于快递企业正常工作内容和流程,均在其支配掌控之中,理应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内部管理,避免暴力分拣、私拆偷拿等乱象,切实履行货运合同义务,将快件安全、及时和准确地送达交付。故此,理应由其主动举证,证明服务质量没有问题。如果快递企业不能证明其与快件丢失、损毁或内件短少等侵权事实无关,或者未能提交监控等资料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理当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撑腰,同时,无疑是给快递企业上了一道“紧箍咒”,将倒逼其严格规范操作,不断强化员工作业素质,切实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维权门槛,疏通了权利救济渠道,让消费者权益更加真实具体。(符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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