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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医保报销比例10月1日起提高5个百分点

    时间:2017-09-08 20:50:12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赵汇

    我省医保报销比例10月1日起提高5个百分点

    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每日甘肃网9月8日讯(兰州晨报记者赵汇)为解决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负担不起医疗费用、看不起病的问题,经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9月6日,甘肃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城乡居民住院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制定普调5个百分点的报销政策,于2017年9月20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政策调整。对于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报销政策直接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尚未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按照现行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同时,各统筹地区在制定普调政策时,要根据当地医保资金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测算,允许2017年资金不提取风险保证金,但不得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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