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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谷:屡屡猥亵妇女 男子领刑3年

    时间:2017-11-02 22:25:16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刘东亮

      每日甘肃网天水讯(见习记者刘东亮)近日,天水市甘谷县公安局成功侦破程某猥亵妇女系列案。程某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被甘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听到这一消息后,大石乡黄坪村干部和部分受害妇女代表专程到大石派出所送来了一面“执法为民,立警为民”的锦旗,为人民警察打击犯罪、伸张正义纷纷点赞。

      案件回放

      2016年10月,甘谷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黄坪村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行动中,在与黄坪村某村民一次偶然交流中,得到一条重要线索:2016年8月该村民在大石村郑川组附近的公路上看到一名妇女边奔跑边呼救,称有个男人在追赶她,要欺负她,这一线索立即引起民警警觉,并在在大排查行动中注意收集这方面的信息。

      民警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自2013年以来,黄坪村及附近的丁窑村、曲坪村的许多妇女在经过大石村郑川组附近的公路上时被一名男子强制猥亵、侮辱。此系列事件的发生,致使有些妇女白天都不敢孤身行走该段路,大石初中的女学生需要繁忙劳作中的家长接送,一度引起了附近几个村群众的惶恐。但是由于受害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较为保守,在案发后三缄其口,不曾报警求助。

      正是这种原因导致程某自2013年以来屡屡作案得逞,该男子胆子也越来越大、手段愈发恶劣、行为更加猖狂,从最开始仅仅是拦挡过路单独行走的妇女摸手,演变到抱住过路妇女的身体乱摸,强行猥亵。

      案件侦破

      得知情况后,甘谷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展开调查,由于这些案件发生的时间跨度大,没有受害人报警,走访调查时也不愿向民警陈说当时的详情,大部分目击证人不愿作证,附近几个村的群众也没有认识犯罪嫌疑人的。在民警此前的走访中,从一名受害妇女手机中获得了一张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但是由于照片是受害妇女逃跑中慌乱拍摄的,拍到的是程某的侧面照。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研判,将侦查重点放在了与大石乡接壤的谢家湾乡、安远镇。

      锁定目标

      随后的几个月,民警对谢家湾乡、安远镇的部分村庄进行地毯式的走访。终于在2017年4月19日,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民警得到重要线索,锁定安远镇村民程某(男,现年41岁)就是民警苦苦找寻几个月所要擒的“色狼”,遂立即赶赴安远镇程某家中,恰逢程某外出未归,民警蹲守到20日凌晨5时许,成功将程某在家中抓获。

      据程某交代,2013年春季的一天,他骑着自行车路过大石村郑川组公路段时,看到一名单独行走的妇女,遂萌发恶念。后来发现无人报警,胆子便越来越大,再者在大石乡没有人认识他,且大石村郑川组这段公路前后是陡坡呈凹字状,左右是深水沟,受害妇女不易跑掉。

      案件警示

      从本案看,从案犯实施侵害到案发3年多的时间里,受害妇女都没有向警方报警,致使犯罪分子气焰越发嚣张,使更多的妇女遭受了不法侵害。在此,警方提示: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要积极、勇敢向警方求助,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能够尽早地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法律链接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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