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甘肃新闻 > 供热收费的那些事 这里一一给你拎清楚
  • 供热收费的那些事 这里一一给你拎清楚

    时间:2017-11-04 15:22:39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崔李平

    供热收费的那些事 这里一一给你拎清楚

      每日甘肃网11月4日讯(西部商报记者崔李平)11月2日,供暖第二天除部分居民反映家里的暖气没有温度以外,对于供热采暖费的收费情况,居民也是疑问重重。针对居民反映的供暖中的各种收费问题,记者核实并咨询相关部门后,这里为大家一一解惑。今日西部商报供暖投诉热线8119000以及微信公众号(xbsb01)继续开通。就供暖中的各种事儿,读者可以继续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取暖费每平方米7.5元,合理吗?

      11月2日上午,家住西津西路泽园小区的住户刘先生反映,物价部门明明核定的供热采暖费居民住宅为每平方米5元,但小区的物业却通知要按每平方米7.5元收费,他觉得很不合理,询问兰石物业时,物业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记者与兰石物业联系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采暖费的收费一事,物业只是代替供热站通知业主,并没有直接参与收费。

      记者随后就此事与负责西津西路泽园小区供热的兰州范坪热网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取得联系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居民的采暖收费,热网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的,中间的通知环节上,可能没有给业主解释清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处业主的采暖费是按分户计量收费的,根据兰州市物价局规定,分户计量采暖费用包括,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其中居民住宅集中供热基本热价为5.00元/(月・平方米)×30%×5个月=7.5元/平方米,收费是合理的。

      物业收二次供热电费合不合理?

      与此同时,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盐场堡刘家坪租的房子,房东向他收取每平方米8元的采暖费。陈先生称,这里的房子属于房东自己修建的民房,他租了房东其中的一间套房,面积在20多平方米,既然物价部门有规定,住宅的供热费每平方米为5元,房东的收费很不合理。而居民魏女士则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小区物业给居民收二次供热的电费,也觉得很不合理。

      针对居民提出的以上问题,记者联系到兰州市城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房的暖气收费,应该是相互协商解决的。对于小区物业应不应该向业主收取二次供热电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兰州市物价局与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三章的其他收费管理第二十五条提出:物业服务区域内二次转供电设施运行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他共用水、电费及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的二次转供能源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政策,经公示后据实、合理分摊。依据《通知》,二次转供电设施运行费由业主来承担是合理的。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