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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洮一“老赖”有钱不还账 最终获刑三个月

    时间:2017-11-07 15:24:28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许沛洁 通讯员宁伟

    “老赖”有钱不还账 最终获刑三个月

      每日甘肃网11月7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许沛洁 通讯员宁伟)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被告人高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临洮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高某当庭表示认罪且不上诉。昨日,记者获悉,这是临洮县首例自诉的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判处实刑的案件。

      2006年11月,高某从临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龙门支行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于2008年10月到期,因高某资金紧张,申请延期至2009年9月,但是高某始终未能按约如期还款。2013年6月,临洮农村商业银行向临洮法院起诉,法院做出判决。判决生效后,临洮农村商业银行向临洮法院申请执行,因被告人高某暂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临洮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2016年,临洮农村商业银行发现高某购买棚户区房屋一套,已缴纳房款6万元,随向临洮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临洮法院随即采取措施执行到位部分案款。剩余本金,高某表示在其征地补偿款到位后给付。2017年7月,高某领取了征地补偿款17万元后并未偿还借款本息。临洮农村商业银行于2017年9月1日向临洮法院提起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控诉。经临洮法院决定,2017年10月由临洮县公安局对高某执行了逮捕。虽然在案件审理阶段,高某家属已经交清了全部欠款,但是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2017年10月30日,临洮县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高某也成为临洮县因赖账而被判处实刑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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