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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供暖】兰州一小区住户:没申请停暖 为啥要收取“过热费”?

    时间:2017-11-11 15:09:29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 李杨

    关注供暖

    没申请停暖为啥要收取“过热费”?

    供热单位解释:“过热费”实为基础热费,正常供暖时仍须缴纳

      每日甘肃网11月11日讯(西部商报记者 李杨) “我们先被收了600多元的‘过热费’,然后又预缴了部分采暖费。这样收费合理吗?不是只有申请停暖才缴纳‘过热费’吗?”本报供暖热线8119000昨日接到一位居住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兰通北苑小区住户反映,本报记者随即前往该小区所在物业部门进行了了解。

      【市民投诉】

      没申请停暖为啥还收“过热费”?

      “此处小区是新建好的小区,我们今年是第二年入住了。这两年里我们的物业在收取暖气费的同时,还按面积收取30%的‘过热费’。”该住户告诉记者:“我家是90多平方米,收了600多元的‘过热费’,我问了好多朋友都没有收取。我也查询了一下相关政策,兰州市目前只有申请停暖的热用户才缴‘过热费’。这是不是乱收费啊?”

      【政策解读】

      “过热费”实际是“基础热费”

      “供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供热计量全额热费等于基本热费加计量热费。也就是说,分户计量用户如停暖需按建筑面积的30%缴纳基础热费,如用户正常使用暖气需要缴纳基础热费和计量热费。”11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服务该小区的甘肃兰通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了供热计量热费的收取情况:“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和兰州市物价局的规定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第一部为基础热费,第二部为计量热费。其中,基础热费为建筑面积30%的暖气费,计量热费为用户计量表上实际使用的费用。”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解读中明确规定了“两部制”热价的含义,两部制热价指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组成,是一种供用热双方公平负担供热费用的定价方式。另外,供热成本中的固定成本与热量消耗多少无关,无论用户是否用热都须缴纳基础热费,保证供热单位的基本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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