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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盆”摔了 所长来了 纠纷解了

    时间:2018-06-13 17:02:20  来源:大河网  作者:

    □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通讯员张义张然

    “刘某,谁给你说的,只要摔了老盆责任田就归你了?法律有这条规定吗?”

    “没有。”

    “既然法律没有这条规定,你就该把责任田还给人家。”

    这是6月11日上午8时许,淮阳县司法局刘振屯司法所所长蔡凤琴与刘振屯乡大雷行政村村民刘某的一段对话。

    原来,刘某的叔叔与婶子王某没有儿子,只有4个女儿。十几年前,刘某的叔叔因病去世。在下葬过程中,依照当地风俗,女儿不能摔老盆,于是,刘某便为其叔叔摔了老盆,算是尽孝。依照当地风俗,这相当于刘某已过继给其叔叔和婶子。

    王某含辛茹苦,先后将4个女儿抚养成人,并让她们陆续成家。刘某以自己为叔叔摔了老盆为由,霸占着叔叔及婶子的2.7亩责任田。王某的4个女儿多次与刘某交涉,索要2.7亩责任田,但刘某始终不同意转让。

    为此,乡、村干部多次调解,而刘某的理由始终是:“自己为叔叔摔了老盆,就应该有继承权。”

    蔡凤琴知道此事后,与当地派出所民警先后4次到刘某家中做思想工作,又专门从法律角度对刘某进行讲解:“你霸占别人家的责任田属于违法行为,应立即归还。”

    一番讲道理、释法理之后,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答应归还责任田。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与村干部经过协商,决定为刘某留下一亩责任田,将另外1.7亩责任田以及两间新建的房屋一并归还王某。王某的4个女儿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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