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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废旧电瓶非法炼铅 6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时间:2018-12-27 17:58:27  来源:大河网  作者:

    大河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宋二歌林静)为提炼金属铅,大量购进废旧铅蓄电瓶,组织人员非法进行拆解和加工冶炼,炼铅废渣随意排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日前,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获悉,被告人龚某、柴某、唐某、袁某、侯某、苏某等6人被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6岁的龚某系安徽阜阳人,原在安徽某化工厂工作,懂得炼铅技术,知道利用废旧电瓶炼铅投资小、获利高。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龚某不惜以身试法,伙同他人进行废旧铅蓄电瓶粗加工,炼制生铅。

    据了解,2017年11月份以来,被告人龚某在柴某的介绍下,租赁了唐某位于许昌市北环的一块场地,在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龚某伙同侯某等人以废旧铅蓄电瓶为原料,采取土法炼铅的方式非法炼制铅锭,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铅尘、废旧电瓶等随意处置,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共计72.5吨,非法获利30余万元。2018年5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将龚某等人抓获。

    2018年8月17日,龚某等6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移送魏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据龚某供述,他在化工厂工作多年,对国家相关法规心知肚明,但为了最大程度获取利润,不惜以身试法,让工人在防护不当的条件下,把废旧电瓶置于三脚钢架上,用砍刀、斧头疯狂砍砸,把含铅的电池板取出后,扔到炉里加铁粉烧化,将熔化的铅液倒进模具,凝固后制成铅锭。这种简易粗暴的加工过程,会产生浓烈的气味。此外,他们还随意倾倒排放铅泥、铅渣、铅烟、酸性液体等污染物,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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