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湖南新闻 > 郴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开启协审模式
  • 郴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开启协审模式

    时间:2017-11-15 15:36:31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林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陈学奇 陈庆林)11月15日,从郴州市纪委获悉,郴州市纪委近日印发了《中共郴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案件协审办法(试行)》,郴州市纪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正式开启协审模式。

    派驻纪检组案件协审是指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的党政纪案件,在审理前,送协审小组进行协审。目前全市25个派驻纪检组分别明确一名协审员,根据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派驻纪检组分工安排,设立5个协审小组,协审小组成员由各派驻纪检组协审员组成,每个小组明确一名组长。协审范围包括派驻纪检组立案审查应当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其职责主要是进行审核把关、监督制约,提出协审意见、确保案件质量。在协审中,将坚持查审分开、相互制约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同一协审小组内的派驻纪检组案件不得组内指定协审,必须交由该派驻纪检组之外的另一协审小组进行协审。

    “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立案案件实行协助审理,是加强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的一个重要举措。”郴州市纪委负责人表示,在正式审理前对派驻纪检组案件进行协审,对案件进行“双重”把关,可以有效确保案件质量。协审人员参与协审,以案代训,以审代训,可以较快地提升业务能力。通过协审工作,还可以促进小组内各派驻纪检组之间,各小组之间,以及派驻纪检组与市纪委、市直纪工委之间的联系交流,开阔监督执纪的视野、思路。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