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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冒充“燃气员工” 2年多骗走7.4万元

    时间:2018-08-30 09:23:58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刘笑贫

    本报8月29日讯 每月交纳固定费用,天然气可无限使用?在长沙做生意的周先生信以为真,2年多被骗了7.4万元燃气包月费。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被告人唐某因犯诈骗罪,获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还需赔偿周先生经济损失7.4万元。

    唐某与陈某(另案处理)原本是朋友关系。2015年4月,陈某要把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一门面进行转租,同时向唐某透露,这个门面的天然气管道是经过改造的,里面天然气不限量使用,每月会有专人来收取固定使用费,但其经营期间从未有人来收费。二人计从心来,决定从中捞取一笔。经商议,由唐某冒充天然气收费员,向新租户收取天然气使用费。

    当月,陈某将门面转租给了周先生,并告知他唐某是天然气公司的收费员。唐某也向其谎称该门面天然气系其找熟人接通的,每月需固定收取3500元使用费。周先生估算了一下门面的天然气使用费用后,发现可以省下不少钱。双方一拍即合,从当月起至2017年9月,周累计向唐某支付了7.4万元。2017年9月,燃气公司巡查时发现私自接用的管道,立即进行停气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警方将唐某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故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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