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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山东工作展开,这些问题你了解吗

    时间:2018-01-18 15:21:12  来源:新锐大众  作者:王亚楠

    “截至目前,按照国家安排部署,我省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随着《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印发,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1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副巡视员鞠振平表示。

    据悉,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山东省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本次普查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筛选普查主要污染物;根据影响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确定要调查的污染源;摸清主要污染物和污染源分布的基本信息,核定排放量,建立排放清单;为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环境质量—污染物关联响应关系提供数据支撑。按照现场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普查。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何变化?

    本次污染源普查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经相隔了10年。本次污染源普查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在工作目标设定、技术设计、普查手段、普查内容等方面都有了变化。

    1.本次普查工作以实现环境质量改善为主要目标,采取“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形式,普查工作要求“自上而下”为主,但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主要目标,采取单一的“自下而上”普查模式。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上,本次普查要求,要确保本省、市、县各级普查办及相关单位接入环保专网,并保障网络畅通,保障本省互联网带宽,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比如手持移动终端(PDA)等方式采集并校验数据,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保障清查建库质量,此次要求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不同,由国家下发固定源入户清查名录和《普查清查技术规定》,各地组织核实并上报情况,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建立生活源锅炉和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清单;清查和普查分区由国家统一划定,地方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清查或普查调查区。

    3.在普查内容上,这次普查增加了工业园区、市政入河(海)排污口、非道路移动源等普查内容,突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摸清当前全国不同行业、领域污染源总体分布和排放基本情况及动态变化信息,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污染源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为推动环境管理转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支撑。新锐大众 记者 王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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