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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高中“学考”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总成绩 科目6选3

    时间:2018-03-28 15:40:27  来源:齐鲁网  作者:曹晗 于国奇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此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政策点多、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邓云锋,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通报山东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并对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据了解,本次改革将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考试目的:合格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春季高考高职高专录取的主要依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夏季高考招生录取总成绩。

    考试科目:合格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考试内容: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考试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需参加等级考试。

    考试组织: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其中合格考试中的音体美、健康科目以及通用技术科目学校考试部分,采用“过程性学习成果+专项测试”的方式确定成绩,全省制定统一方案,由各市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学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学年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有多次考试机会;等级考试每年组织1次,时间安排在6月份夏季高考(统一高考)后进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考试。

    成绩呈现: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原始分为100分,按照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闪电新闻记者 曹晗 于国奇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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