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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接新项目将受限

    时间:2017-08-01 19:46:55  来源:舜网  作者:赵云龙

    长期以来,山东的建筑业都挺给力。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就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为建筑业的进一步发展定下一个“小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力争突破18000亿元,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继续走在全国全列。为此,山东将全面放开建筑市场,企业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后即可在全省范围内承揽业务。

    山东提出,将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对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信用良好的房建、市政企业,允许其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范围的工程。并且,探索建设领域资质、资格多证合一。全面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和实时在线监督,逐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

    不仅如此,山东还提出,将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到2018年12月31日,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按照定额费率直接向施工企业支付,并将收款凭证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件。

    为企业“减负”,山东也大动作颇多。上述意见提出,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并且,加强对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研究,完善抵扣链条,改进跨县(市、区)施工税收征管,确保企业税负只减不增。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工程款能不能及时结算,是众多建筑企业都很关注的问题。上述意见提出,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和工程进度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对未完成竣工结算的项目不予办理产权登记,对拖欠工程款1年以上的建设单位不批准新项目开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限制承接新项目。

    据悉,山东还将改革建筑用工模式,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促进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并且,推动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取消建筑劳务资质认定。

    原标题:山东: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接新项目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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