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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下发通知 幼儿园按暂时停园实际天数退费

    时间:2020-02-17 08:17:38  来源:信网  作者:

    原标题:岛城下发幼儿园收费有关通知

    半岛记者 娄花 报道

    2月16日,半岛记者获悉,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即日执行。其中,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幼儿园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退费,伙食费按儿童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计退。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退费根据幼儿园和儿童家长签订的包含收费退费办法的协议约定执行。

    为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本市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收费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的定价权限是如何规定的?《通知》规定,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青岛市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报青岛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区、市所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所在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各区(市)所属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分别由市、区(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准。

    《通知》规定,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外,为在园儿童提供的由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具体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和校车服务费。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儿童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包括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和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幼儿园收、退费政策有哪些规定?《通知》规定,幼儿园应当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收取。儿童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算。另外,针对社会上比较关注的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如何退费的问题,《通知》作出以下规定:

    1.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因儿童入园后退(转)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按保教费、住宿费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费。儿童在园期间因个人原因请假不来园的,不退费。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幼儿园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退费。伙食费按儿童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计退。

    2.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退费根据幼儿园和儿童家长签订的包含收费退费办法的协议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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