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山东新闻 > 每日3·15|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青岛和睦家等医院被罚
  • 每日3·15|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青岛和睦家等医院被罚

    时间:2022-04-22 11:26:44  来源:信网  作者:

    近期青岛疫情防控形势向好,选择去医院看病的人数激增,对医院的医疗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信网每日3·15栏目整理相关资料发现,近期有多家医院因违规而被处罚,其中就包含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和睦家医院等知名医院。

    医疗保障基金作为国家对人民基本医疗保障的福利,其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范围,并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但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的做法却破坏了这一原则,严重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4月15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涉嫌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被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处罚。经初步核查发现,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时,违反《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取消耗材加成理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字〔2019〕10号)的有关规定,重复收取床位费、住院诊察费、护理费,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将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对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0862.36元的1.1倍的罚款,即罚款22948.6元。

    无独有偶,4月15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涉嫌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被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处罚。经初步核查发现,202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青岛市中医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时,违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5号)的有关规定,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限放化疗且吞咽困难患者用药)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对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院、青岛市康复医学研究所)处以造成基金损失金额1.1倍的罚款,即罚款197765.14元。

    医院本应是严谨的场所,从事医疗活动更需慎重,即墨仁和医院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4月14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执法人员对即墨仁和医院检查发现,该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核准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实施了乙肝五项的免疫学检测,被警告、罚款叁仟元整,并吊销医学检验科。就在同一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2022年2月21日、2月25日,执法人员对即墨仁和医院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一名护士从事了妇科诊疗活动并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被罚款1000元整。如此频繁违规从事医疗活动,将患者的生命健康置于何地?

    青岛和睦家医院向来以产科闻名,许多孕妇选择在这里生产,而青岛和睦家医院连基本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都做不好,可想而知对孕妇及孩子会造成巨大的威胁。3月31日,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显示,2022年3月31日,执法人员对青岛和睦家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规定承担传染病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给予青岛和睦家医院警告的行政处罚。

    承担治病救人重任的“白衣天使”若不能恪尽职守,无论是对患者还是医院本身,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在当今疫情防控形势之下,医院更应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以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优先事项,遵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才是长久的发展之道。

    信网评论员 云彩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