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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北区司法局: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多元联动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时间:2023-02-17 09:01:11  来源:  作者:

    申请人陈某向市北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赠送锦旗。(来源:市北区司法局)

    申请人陈某向市北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赠送锦旗。(来源:市北区司法局)

    信网2月16日讯(通讯员 周文静)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纠错作用,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提高群众满意感、获得感。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通过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将行政复议的“被动”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的“主动”监督相结合,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水平。

    2月16日下午,行政复议申请人陈某来到市北区司法局赠送了锦旗,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积极履行调解职能,帮助小微企业度过难关,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表示感谢。2022年2月,陈某购得案涉网点房产权用于服装加工经营,由于小区居民强烈反对陈某的雇员进出小区大门,为解决通行问题,陈某征得开发商同意后打通楼板改造通道,并取得了原设计单位的变更设计。此后,陈某持图先后到相关部门部门咨询,因办理条件不成熟未果。为减少经营损失,陈某径行实施改造并投入使用。2022年5月,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居民举报对陈某未经登记进行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复议机关认为,对因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条件不成熟而造成的迟延登记、未登记,行政执法应综合考量各方因素,不宜基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职能分离,单纯针对迟延登记、未登记行为予以处罚。考虑到陈某未经登记非其全然主观故意,且被处罚行为的危害性、可整改性,本着实质化解争议、彻底解决问题的原则,市北区行政复议办公室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青岛大学副教授赵兵就行政处罚一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工作在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下,严格依照程序有序推进,双方当事人分别陈述事实,表达诉求。最终,在复议人员和执法监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互相理解,达成了协议,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由20000元变更为5000元。

    这次行政复议调解工作邀请执法监督员全程参与,客观公正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强化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下一步,市北区司法局将继续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加大依法纠错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执法监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复议综合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市北区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审会。(来源:市北区司法局)

    市北区司法局召开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审会。(来源:市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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