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西藏新闻 > 你想知道的社保费问题都在这里
  • 你想知道的社保费问题都在这里

    时间:2019-05-11 22:40:51  来源:  作者: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西藏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4月25日印发,自5月1日起施行。那么,为什么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缴费人如何申报缴纳呢?9日上午,自治区税务局开展降低社会保险费“在线访谈”,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处处长王维、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次仁央宗,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姜文凤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西藏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姜文凤:《西藏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统筹考虑我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全区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综合施策,确保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共有三个部分: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0%降至16%。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时间从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后,2019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费用预计将降低8亿元左右。

    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延长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总体费率1%至2020年4月30日,其中:单位缴费费率0.5%,个人繳费费率0.5%。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照0.1%、0.2%、0.35%、0.45%、0.55%、0.65%、0.8%、0.95%执行,在此基础上再按2019年初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计划进行费率浮动,期限暂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按工程总造价、上年矿产值、上年生产销售总产值等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企业相关工伤保险费率不变。

    三是提出相关工作要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市(地)、各部门要统筹考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密切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确保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按时足额支付。

    问:《西藏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这项措施会有什么效果?

    姜文凤:根据《西藏自治区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为16%,一是单位缴费比例降低4个百分点,不设条件,也不是阶段性政策,而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明显,彰显了中央及自治区减轻参保单位社保缴费负担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二是降率后,全国费率差异缩小,有利于均衡企业缴费负担,促进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有利于全国费率逐步统一,促进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三是降低费率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来,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问: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养老金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

    姜文凤: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总体上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据测算,降费后,未来一段时期仍能保持当期收支有结余。在确保发放的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正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实施2019年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这也是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总体提高比例为5%,预计将有1亿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问:目前,请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社保费应该到哪个部门申报缴纳?

    王维:根据全国《综合方案》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征收的继续由社保征收,原由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成熟一省、移交一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至税务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我区有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实施意见及自治区税务局、人社厅、卫健委、医保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仍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

    问:社保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后,税务机关的办税人员数量肯定会增加。如何避免办税服务大厅出现拥堵现象?

    次仁央宗:全区各级税务机关一是通过时间错峰、场所错峰、渠道错峰等方式,引导缴费人有序申报缴费。二是积极拓展单位客户端等便民快捷的缴费渠道。研究完善申报预处理、基数校验等系统规则,扩大“免填单”服务覆盖范围,简化缴费流程。三是落实首问负责、领导带班、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保障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征缴秩序。四是缴费人员集中的服务厅,采取增设专窗、增加人员、设置咨询坐席等方式,努力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缴费人的服务体验。

    同时各级税务机关加强对信息共享平台、社保费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控与日常维护,保证各操作系统顺畅运行。一旦发生系统或网络故障导致部分窗口或大厅无法正常办理业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请技术人员排除故障。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导税(费)台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并有序引导缴费人去其他窗口办理业务,或用电子显示屏提醒缴费人,告知缴费人相应的措施,避免缴费人误解。

    问:请问机关事业单位如何申报缴纳社保费?

    王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按月计算,于每月25日前申报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同级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单位及人员信息核对工作后,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98号)规定纳入缴费基数的项目统计工资收入,自行向税务部门报送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并申报。险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及职业年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问:请问机关事业单位有哪些缴费方式?

    王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平稳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80号)要求,现阶段有两种方式:

    一是手工缴费。参保单位凭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类缴款书,到商业银行缴纳单位承担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待两部分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资金划转至指定的“待报解预算收入”户后,由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类缴款书,委托商业银行将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通过“待报解预算收入”户缴入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库。

    二是电子缴费。电子缴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入库:一种是签订“三方协议”实时缴费。单位承担部分需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至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与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承担部分合并后,通过实有资金账户与银行、税务部门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实现TIPS(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扣缴费款实时缴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第二种是银行端查询缴费。参保单位完成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自行申报后,前往商业银行凭税务办税服务厅或“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通过TIPS(国库信息处理系统)通道,完成社会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的缴费入库。

    问:请问单位参保登记及基本信息确认应如何办理?

    姜文凤: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我区有关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实施意见,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及支付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参保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申报缴纳2019年度各项社保费前,须先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单位及人员基本信息补充完善、校验、调整。确认无误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机关事业单位的基础信息和变量信息传递给税务机关进行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期社会保险费。企业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快搜西藏记者 韩海兰)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