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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问答】甘肃省残疾人相关福利政策问答

    时间:2018-04-18 16:17:06  来源:  作者:

    【政策问答】我省残疾人相关福利政策问答

      一、哪些残疾人可以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为具有甘肃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城镇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不分等级和类别)每人每月10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的补贴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100元。补贴自递交申请当月开始发放。

      二、怎样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

    答:在省政府《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我省民政部门又会同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的申请审批程序做了明确和细化,残疾人只需持身份证、第二代残疾人证、低保证在所在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申请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审批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享受了其他社会救助政策,还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吗?

    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孤残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 徐俊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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