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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一楼房子被淹 楼上住户均担责

    时间:2017-11-20 15:31:20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陈振峰 通讯员吴琳

    一楼房子被淹 楼上住户均担责

      每日甘肃网11月20日讯(西部商报记者陈振峰 通讯员吴琳)一楼王某的房屋因楼上漏水被淹,便找到二楼的张某要求赔偿,谁知多次协商均无果,无奈的王某只好将张某及本单元的所有住户均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修缮房屋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共计2万余元。日前,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本单元楼上所有住户承担90%的责任,王某自己承担10%的责任。

      天水麦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造成王某家房屋被水浸泡的原因是其所在单元共用的排污管道因长期污垢沉积堵塞所致。按照公平原则,应当由使用该管道的各住户,也就是该管道的共同使用人即2、3、4、5、6楼的住户张某、谢某、朱某、马某、刘某共同承担90%的责任。尽管王某曾对室内的排污管道进行了改装,不再通过该管道排污,但排污管道堵塞是长期污垢沉积所致,故王某自己亦应承担相应10%的责任。最后法院判决:王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2000元,张某、谢某、朱某、马某、刘某各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2160元;其余1200元由王某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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