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窃电动车乐东一男子获刑
90后乐东男子吴世阳(化名)伙同他人盗窃电动车后,车主通过GPS查到电动车位置并报警,最终吴世阳被抓获判刑。
2016年11月3日9时许,吴世阳伙同“阿顾”(姓名不详,在逃)来到海口某小区电动车停放处,由“阿顾”将被陈名华(化名)的一电动车盗走,后二人将电动车骑到白龙北路一间小房间藏放,被告人吴世阳留在房间内,“阿顾”离开。陈名华通过GPS查找到电动车停放地点随后报警,公安民警在该处抓获被告人吴世阳,电动车已发还陈名华。
经审理,美兰法院依法判决吴世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