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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变电站” 海口一公司被罚8.1万元

    时间:2017-06-13 23:08:54  来源:  作者:

    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变电站”

    海口一公司被罚8.1万

    近日,海口工商部门根据投诉发现海南省海口航道所宿舍楼处的箱式变电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遂依法对负责该变电站工程的海南嘉鑫电力配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嘉鑫电力)罚款8.1万元。

    海口工商认为,海南嘉鑫电力销售冒用他人厂名的“500KVA箱式变电站”的存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遂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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