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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宁警方公布5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时间:2022-04-22 11:41:50  来源:  作者:

    4月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警方获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万宁市公安局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布有关典型案例。

      案例一:

    3月29日,万宁市和乐镇新泽村村民蔡某川、钟某伯组织开展民俗活动“招公”,造成多名群众围观,并且不听政府劝告继续进行,其行为违反疫情期间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予蔡某川、钟某伯罚款二百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2日,万宁市礼纪镇石梅村卡口处,王某管拒绝配合防疫工作,经防疫工作人员多次劝告,拒不佩戴口罩,并持刀试图强行冲闯警戒带,其行为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违反疫情期间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给予王某管罚款二百元行政处罚。

      案例三:

    4月5日,万宁市山根镇华明村村民梁某虎违法疫情防控规定,允许多人在自家小卖部聚集。村民梁某居在民警驱散人员时拒不离开,其行为违反疫情期间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分别给予梁某虎、梁某居警告行政处罚。

      案例四:

    4月5日,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兴隆大道某茶店,钟某敏、曹某翔、祁某明、黄某乐、吴某如违反防疫相关规定,非法聚集打麻将,其行为违反疫情期间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分别给予钟某敏、曹某翔、祁某明、黄某乐、吴某如罚款二百元行政处罚。

      案例五:

    4月6日,万宁市北大镇四家小卖部店主祝某文、杨某、叶某平、林某珠在明知镇政府告知疫情期间不得聚集的情况下仍然聚众打麻将赌博,其行为违反疫情期间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分别给予祝某文、杨某、叶某平、林某珠罚款伍百元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全民有责!希望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决定、命令和通告,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积极配合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封控管控、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公安机关将从重从严从快坚决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属于一般违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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