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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生态环境致公益损害 三亚一公司被判赔3246万

    时间:2022-04-22 11:58:43  来源:  作者:

    日前,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破坏生态环境致公益损害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共计3246.92万元。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高尔夫球场项目于2007年底启动建设,建设范围位于甘什岭森林公园保护区内,总占地面积1588.8亩。自2007年底至2008年底项目开工建设以来,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经土地利用规划许可、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3次被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毁林行为并办理相关手续,但该公司拒不执行行政命令而继续违法行为。在随后10年的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两次被行政罚款达2600余万元,多次被责令停业整顿和恢复生态,直至2019年6月,保护区管理站对高尔夫球场进行了全面封停,高尔夫球场完全停业。经鉴定,该高尔夫球场项目占用的保护区范围内323.1亩林地和园地遭到严重损毁,植被群落生物多样性及物种丰富度已遭到完全破坏,原有生态服务功能基本丧失,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约3205.92万元。

    庭审过程中,三亚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分别就本案事实、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近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三亚某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赔偿非法侵占省级自然保护区造成林地生态服务功能损失2947.52万元、赔偿林木资源损失22.76万元、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35.64万元,并承担本案鉴定费用41万元,共计324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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