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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5只“醉猫”被抓,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时间:2022-04-22 11:59:49  来源:  作者: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近日,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符某保

    车牌:海口0071363

    身份证:4601001966****0638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139mg/100ml

    姓名:曾某舒

    车牌:海口012997

    身份证:4600282000****0811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102mg/100ml

    姓名:罗某楚

    车牌:无车牌

    身份证:4600031996****7416

    违法路段:明珠广场路段

    酒精检测值:93mg/100ml

    姓名:陈某徐

    车牌:海口701208

    身份证:4600041987****2413

    违法路段:红城湖路与琼州大道

    酒精检测值:72mg/100ml

    姓名:柯某建

    车牌:海口961057

    身份证:4600041985****2417

    违法路段:红城湖路与琼州大道

    酒精检测值:68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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