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 三亚激励贫困户外出务工 凭收入证明领“就业奖励金”
  • 三亚激励贫困户外出务工 凭收入证明领“就业奖励金”

    时间:2017-07-17 19:27:47  来源:  作者:

    村里的容吉理到海口打工,不仅税后月工资3500元,现在区里还给他发放3000元就业务工奖励金哩!”今天,这则消息迅速点燃了三亚市育才生态区雅林村巩固提升户的就业热情。

    这是三亚市育才生态区为激励贫困户外出务工而推出的奖励办法:2016年建档立卡的499户巩固提升户中的就业务工者,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有工作单位出示收入证明的,可根据务工地远近,获得1000元—4000元不等的年度务工奖励。

    在奖励机制的刺激下,具有劳动能力的三亚育才生态区建档立卡巩固户纷纷走出家门,到三亚市、海口市以及广东省等区域务工就业,税后工资1400元—4000元/月不等,既增加了建档立卡巩固提升户的收入,也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就业脱贫”的信心。

    “为巩固提升户发放务工奖励,是一举多得的措施。”三亚市育才生态区相关负责人表示,务工奖励既是对愿意靠自身劳力脱贫的巩固户的激励方式,也是对其外出回乡产生交通费的一种额外补偿。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增强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感,“通过工作单位出示收入证明以及奖励公示的方式,也有助于管委会更清晰地掌握巩固提升户的外出打工收入情况,更新数据,实现更精准帮扶。”

    截至7月13日,三亚市育才生态区已为45名外出务工的巩固提升户发放了10.6万元的务工奖励。

    三亚育才生态区

    2017年度务工奖励标准

    区内务工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由工作单位出示收入证明,可领取就业奖励1000元

    区外市内务工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由工作单位出示收入证明,可领取就业奖励2000元

    市外、省内务工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由工作单位出示收入证明,可领取就业奖励3000元

    省外务工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由工作单位出示收入证明,可领取就业奖励4000元

    贫困群众领取就业奖励,须经过“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的程序,严格审核,确保资金发放。

    原标题:三亚45名贫困户喜领“就业奖励金”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