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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福兴医院违规医生被开除 医院或面临5千元罚款

    时间:2017-08-09 19:41:14  来源:  作者:

    8月8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卫生监督局获悉,海南福兴康复医院使用职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的吴某瑜超范围从事外科专业诊疗活动,同时对患者实施三维一体治疗(特殊治疗)前没有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签字。对此,海口市卫生监督局根据相关规定已立案查处,并下达意见书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8月7日,海口市卫生监督局收到《海南省卫生监督举报投诉报告单》,反映海南福兴康复医院涉嫌违法违规等问题。海口市卫生监督局领导高度重视,当日上午,立即派相关负责人带领监督执法人员赶赴海南福兴康复医院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检查,海南福兴康复医院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属盈利性医疗机构。发证机关为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院一楼大厅药房正面显目处有一电子显示屏滚动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现场没有看到吴某瑜在诊室坐诊(据院方反映,医院已于8月5日召开院务会议,决定给予吴某瑜开除处理)。

    根据海口市卫生监督局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取证材料表明,海南福兴康复医院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使用职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的吴某瑜超范围从事外科专业诊疗活动;2、对患者实施三维一体治疗(特殊治疗)前没有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签字。

    海南福兴康复医院使用职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的吴某瑜超范围从事外科专业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海口市卫生监督局已立案查处,并当场下达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海南福兴康复医院对患者实施三维一体治疗(特殊治疗)前没有取得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海口市卫生监督局当场下达意见书责令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海口市卫生局拟处罚该医院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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