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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将建材厂违规情况及时反馈 陵水提蒙乡环境保护巡查员被停职一周

    时间:2017-08-19 16:05:32  来源:  作者:

    8月16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第六批群众举报件,其中陵水黎族自治县收到4件,涉及水、噪声、生态、大气污染等问题。

    其中一起举报件内容为:陵水提蒙乡高岭村瑞鑫建筑建材厂,每日将污水排入农田,晚上生产时设备噪音大,粉尘飞扬,影响周边村民生活。8月16日晚11时,提蒙乡接到举报件后,立即组织乡政府、乡派出所、联防队、供电所等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实调查。

    在现场,工作人员未见到有工人正在生产作业,但是发现车间里的生产设备正冒着热气,不停运转。加之该建材厂采取半自动化生产,工作人员判定在他们到达现场前该厂曾进行过生产。由于正值夜间,对于群众举报中提到的粉尘飞扬现象无法明确核实,但在灯光照明下,依稀可见小面积的粉尘飞扬现象,可闻到刺鼻的臭味。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建材厂存在环保评估未通过备案、除尘设施和排污设备未完善等问题,提蒙乡已分别于今年7月31日和8月13日两次对该企业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在未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前,不得进行生产作业。但该建材厂为获取经济利益,未完成问题整改就擅自恢复生产。

    根据现场核实情况,提蒙乡当场对该建材厂关闸停电,并进行封厂停业整改处理。同时将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带回提蒙派出所调查询问,该负责人对擅自生产作业的事实供认不讳。该乡政府环境保护巡查员陈某未能将该建材厂私自恢复生产作业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内部通报,作停职一周处置。

    今天,陵水环保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并办理环评手续。

    通过瑞鑫建筑建材厂个例,陵水对辖区内的环保砖厂、混凝土厂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利用夜间违法生产等与环保督察玩“躲猫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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