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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一村民小组长侵占24万元租金获刑

    时间:2017-09-21 16:44:44  来源:  作者: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琼村委会北前村民小组原组长周某利用职务之便,将用亡妻名义只租10年的土地延长到30年,多赚取转租的租金24万元。这般算计还是被发现,海口美兰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周某获刑1年。

    2003年12月,周某在取得村民同意后,代表村民与妻子曾某某签订一份为期1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租期至2013年12月截止。2006年,曾某某去世。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转租的租金也水涨船高,周某想继续赚取高额的租金。于是,周某于2011年利用其担任组长的职务便利,采取私盖曾某某私人印鉴的手段,伪造一份期限为30年的《承包协议书》。之后,周某再次利用村民小组长的职务便利强行向村里交纳15年租金,且要求出纳周某某将款项入账及开具收条凭证。2013年7月,周某开始将所租土地转租给他人经营汽车修理厂,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案发时,周某已收取租金30万元。除去2013年下半年租金6万元属于其合法收入,另外的24万元租金应属村民小组集体的财产。

    案发后,周某家属退还赃款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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