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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着物业公司水电费 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引质疑

    时间:2017-11-06 15:04:08  来源:  作者:

    欠着物业公司水电费

    业主参选业委会委员引质疑

    事发海口虹冠大厦,区住保中心回应此事目前还不好下定论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对业主们来说本来是一件好事,但选举业委会委员的过程往往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能顺利进行。11月5日下午,海口虹冠大厦选举业委会委员,其中一名业主林某钰的资格就遭到其他业主的质疑。

    有业主反映,业主林某钰于今年购买了小区的一处房产,从而成为小区的一名业主,该房产是从法院拍卖而来,林某钰还要承担这处房产之前的主人所拖欠小区的物业水电费十余万元。业主认为,目前林某钰和小区物业公司还未就该笔费用如何解决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其参选业委会委员的行为,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小区物业公司向记者证实了林某钰还有物业水电费18万元未解决的问题,并拿出了林某钰所签署的一份关于解决前房主拖欠物业水电费的承诺书。“在政府有关部门参与下,她和我们协商过但只同意给我们六七万元,这个数字明显太少我们公司不同意,如果她继续坚持这个态度,我们将诉诸法律。”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对于业主和物业的说法,5日下午记者在选举开始之前在现场看到了林某钰的照片和相关信息被张贴在候选人中,同时现场一名长相与林某钰十分相似的女子也在现场,但当记者向其出示证件,并提出能否接受采访回应问题时,该女子始终闭口不言。

    物业水电费问题还没解决,究竟能否作为候选人参加业委会委员选举。对此,海口市龙华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当时负责监督选举过程的金宇街道办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一致的说法。

    相关负责人表示,林某钰的问题,目前还不能下结论,从程序上来说,作为业主的林某钰有权利参加业委会委员选举,选举结束后,按规定将对被选上的几名委员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有对林某钰资格提出异议的,街道办将搜集材料认真调查,调查后确实属于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将取消其资格。

    “参加业委会委员选举的业主必须是道德品行良好,没有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人才有资格,否则将违背成立业委会的初衷和原则。”龙华区住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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