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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对环境违法“零容忍”环境行政处罚突破2000万

    时间:2017-11-17 15:06:37  来源:  作者:

    企业私设暗管排放污水,罚款10万元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污水超标排放,复查仍不达标,按日计罚近20倍的罚款;工厂未设立围挡,顶格罚款10万元……这些数据都体现出三亚对环境违法的“零容忍”。

    今年以来,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严格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对超标排污、不规范管理行为进行从严查处。截至11月10日,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今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5宗,处罚金额20924529.4元,以最大的力度、最严的标准,严管重罚,确保了三亚的优良生态。

    屠宰场私设暗管排污被顶格处罚

    今年2月14日,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在巡查中发现,天涯区一生猪屠宰点存在私设暗管偷排污水问题。执法人员称,该屠宰场配备有1套日处理30吨污水的污水处理设施,但由于运行成本过高,并没有使用。三亚市环保局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处以该厂停产、行政罚款10万元,并依法将该屠宰场的企业法人移送公安机关,被公安机关处以7日拘留的处罚。

    今年以来,三亚市环保局已查处私设暗管案4宗,对涉案人员顶格处罚,罚款1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污水超标整改不力被罚40余万元

    今年2月,三亚一工地因排放生活污水超标,被环保局责令整改并开罚单,随后复查时,该工地排放的污水依然超标,一个月被罚款40余万元。

    “排污企业超标排污被责令改正后,1个月内复查仍不达标可处以按日计罚。”三亚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自下达整改通知书的1个月内再复检,未完成整改还可以继续按日计罚,直至排污企业实现环境监管部门的整改要求。今年以来,三亚市环保局已经查处超标排污按日连续处罚5宗,罚款246.54万元。

    沥青加工厂不设围挡被罚10万元

    今年4月,三亚海棠区一沥青搅拌站项目内随时露天堆放,环境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其未设立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被顶格处罚,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三亚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称,三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拒不接受整改,不接受处罚的企业,还将列入三亚信用“黑名单”。

    据了解,三亚将于近日实施《三亚市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经举报核实并处罚后,给予举报人最高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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