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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昌城南派出所原所长陈武强受贿46.5万被判刑

    时间:2017-11-30 17:37:02  来源:  作者:

    文昌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陈武强曾担任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辖区内宾馆、酒吧等经营者为了得到关照,逢年过节都来“打点”关系,先后送给陈武强46.5万元。今年春节前,陈武强自首。

    陈武强今年44岁,大学文化,案发前任文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文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2017年1月22日,陈武强主动向文昌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陈文慧报告其违法违纪情况,并在陈文慧的劝说下,主动找到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接受调查,如实供述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46.5万元的事实。

    2009年中秋节,陈武强刚到文昌城南派出所担任所长没多久,在文昌经营酒吧的黄某就找过来。黄某想借中秋节跟陈武强搞好关系,以便酒吧的工作得到陈武强的支持。第一次1万元送出去后,2009年到2013年中秋、春节,黄某都会给陈武强送1万元,共送了8万元。陈武强也在黄某酒吧超时营业、治安管理方面提供帮助。

    2010年至2015年,文昌文城某假日酒店老板为了在实名登记入住检查等方面获得陈武强的关照,先后送给陈武强4万元。经查,2009年至2015年,陈武强在担任城南派出所所长期间,多次收受辖区从事宾馆、娱乐业经营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46.5万元,并为相关人等谋取利益。

    2017年2月20日,陈武强向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退赃46.5万元。

    洋浦法院审理认为,陈武强在担任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辖区从事宾馆、娱乐业经营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46.5万元,数额巨大,并为多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陈武强自首、退赃等情节,洋浦法院在今年6月一审判决陈武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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