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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争房产亲哥状告亲弟 海口法院判决双方均有继承权

    时间:2017-05-10 23:09:24  来源:  作者:

    原标题:父母离婚后父亲过世留下房改房:为争房产亲哥告亲弟法院判决双方均有继承权

    林东与林南是一对亲兄弟。父母离婚时,已经长大成人的他们分别跟随父亲、母亲生活。多年后,当父亲去世后,父亲享有的一套房改房却引起了林南与母亲、哥哥之间长达多年的纠纷。

    父亲去世后留下房改房

    他与母亲、兄长为房产归属起纠纷

    林宏与李悦于1962年结婚,当时两人是同事。婚后,两人生育了两个男孩,分别是哥哥林东、弟弟林南。1986年,林宏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调解,林宏与李悦离婚。父母离婚后,林东随母亲李悦生活,林南随父亲林宏生活。1990年,林宏分得一套单位房。也就是这套单位房,引发了林南与母亲、哥哥之间的矛盾。

    分得房屋的第三年,林宏因病去世,林南一直居住在房屋内。到了2000年的时候,经过林宏原公司的申请,其单位将200多套房屋以房改房名义向员工出售。当时,林南与母亲、哥哥关系还不错,因为关系到父亲的遗产,而且以母亲名义购买会便宜一点,于是,经过商量,李悦以林宏妻子的名义与林宏公司签订了买卖协议,并在2005年缴纳了1.8万余元的购房款,公司暂时将房产登记在了李悦名下。

    这个特殊的家庭在之后出现嫌隙。林南说,母亲和哥哥在未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出售了他户籍所在地的老家房产与宅基地,事后他多次找母亲、哥哥提出异议和询问出让情况,却被告知此事与他无关。父亲的房改房又登记在母亲名下,林南担心这房子如果也被母亲变卖,自己会无家可归。于是,在找母亲与兄长商量将房子以其个人名义登记遭拒,并引发报警后,林南向父亲所在的公司递交了书面申请,称母亲李悦已经与父亲离婚,申请暂停和撤销以母亲李悦名义办理房改房权书登记。随后,该公司撤回申请文件,并同意林南替其父亲补交购房款。随后,林南补交了2.7万余元购房款。

    他将房子转卖他人

    被哥哥告上法庭

    林南的这一举动彻底激发了他与母亲、兄长之间的矛盾,双方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官司。李悦与林东多次上告,甚至到林宏原公司大闹,与林南的关系也降至冰点。2012年,林南将该房产以22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他人。

    这让这场战争更加激烈。在得知小儿子将房产卖给别人后,李悦到买房人处讨要房产,并报警请求处理。在警方表示不在其处理范围后,李悦甚至将警方也起诉到法院。2016年,林东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他和林南都是父亲林宏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确认他和林南共同享有涉案房改房的遗产继承权,均等分割遗产所有权各占50%份额。

    一审此案的法院就是否追加购买房屋的案外人为被告时,林东明确表示不追加。

    法院判决

    兄弟双方均有继承权

    经过开庭审理,一审法院认为,李悦与林宏离婚后,林宏取得涉案房改房,李悦与林宏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依法不享有继承权。林东林南均是林宏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依法享有涉案房屋继承权。因涉案房屋尚未办理产权手续,法院对各占50%的份额未予支持。

    林东不服,上诉到海口中院。近日,海口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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