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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龙华取缔三级无证经营黑网点 922个报废非标气瓶被销毁

    时间:2018-05-11 15:30:18  来源:  作者:

    报废非标气瓶销毁现场。(通讯员欧丁华摄)

    5月10日上午,海口龙华区城管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销毁了922个报废非标气瓶。

    据悉,从2016年12月31日至今,龙华区城管局已取缔45家三级无证经营黑网点,共收缴922个各种型号非标钢瓶及超期报废瓶。此次龙华区城管局专门委托市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气瓶检测资质机构对这批报废非标气瓶进行集中报废处理。

    10日上午,报废的922个液化石油气气瓶经过具有资质的气瓶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残液抽取、拆卸瓶阀、高温烧铸及现场打洞切割后被彻底销毁。此次集中销毁,防止了废旧液化石油气钢瓶流入市场,进一步消除了安全隐患。

    龙华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城镇燃气整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将加大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执法,对违法经销、储存行为打击的力度,加大清理的频率,确保城镇燃气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

    龙华区城管局温馨提示:市民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时,一定要到正规充气站点充气。同时,还要注意钢瓶的使用期限,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都不要用,存在安全隐患。

    同时,根据国家规定,1996年以前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瓶,属于护罩与瓶体通过螺栓相连的旧式气瓶,即俗称的“螺丝瓶”,已达到使用年限,从2011年10月起已全面禁用。如果市民家中还有这种“螺丝瓶”,一定要及时更换。现在的钢瓶护罩与钢瓶之间为焊接,也就是“焊接瓶”。根据国家规定,如果钢瓶上标注了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的,一般使用年限为8年,经检测合格后可延长4年,但最长不超过12年。如果钢瓶上没有注明使用期限的,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应当报废。钢瓶的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一般是以钢印的形式,刻在钢瓶护罩上,年检时间则喷在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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