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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民对征地面积有异议 临高3户村民拿不到征地补偿

    时间:2017-05-15 22:28:41  来源:  作者:

    因有三分之二村民对征地面积有异议

    临高3户村民拿不到征地补偿

    临城镇有关负责人称将协调村民重新测量确定面积

    临高县临城镇美梅村委会美榔下村一块因为征地后重新分配给村民的坡地,2006年先被村委会出租给企业,2015年被政府征用。当时核实面积对外出租时,13户村民拿到了300元/亩的30年租地款,但是当政府按原面积以8万元/亩把征地补偿款发放到村民小组账户后,却有3户村民因为部分村民对其征地面积有异议而拿不到征地款。目前,临城镇镇政府已经介入调解此事,协调村民重新测量确认。

    3户村民领不到征地款

    5月4日上午,美榔下村村民王明春、王明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1985年,美榔下村村民小组生产队长将集体土地的美榔坡地分配给农户种植中央林。当时分配给王明春2.4亩、王明生3.6亩。

    1992年,因为修建高速公路,美榔坡地部分被征用。征用地规划界线后,村民小组有关负责人和被征地的25户村民到实地参加丈量。2004年,时任村民小组组长王宗亮欲分配征地补偿款时,又率领村民小组成员及被征地的村民重新实地丈量。在落实每人被征用的土地面积后,该村在道灵坡地为被征地的村民重新进行了土地分配,王明春得1.12亩、王明生得1.14亩。

    2006年,海南中油深南石油技术开发公司租赁美梅村委会32亩地,美榔下村包括王明春、王明生在内的13户村民重新分配在道灵坡地的地也在其中,他们分别分得了10080元和10260元的土地出租款。2015年,该地块被政府以8万元/亩征用。这13户村民中,有10户村民领到了征地补偿款,但是王明春、王明生和王宗先却没有领到。

    时任组长称三分之二村民不同意

    王明春向记者提供了当年领取租地款的花名表,表上的面积和金额确如他们反映的一样,13名村民在上面签字并按了手印。

    记者见到了花名表上有名字的王明云,他告诉记者,村里按照花名表上登记给他是0.8亩地,发了6.4万元的征地补偿款。

    记者向已经卸任美榔下村村民小组组长、现任美梅村委会委员的王宗亮核实。王宗亮表示,该地的征地补偿款2016年底已经分配,确实有3户村民没领到补偿款,那是因为有村民认为王明春、王明生的征地面积达不到测量的1.12亩和1.14亩,而王宗先的2.4亩中则包含了已经过世的一名五保户的0.6亩地,所以在征地补偿款分配征求全体村民意见时,3户村民没有得到三分之二村民的同意,所以没有给他们发放。

    王宗亮向记者展示了他手机中存储的补偿款公示照片,公示里确实没有王明春、王明生和王宗先的名字。

    为何不重新进行测量确认?王宗亮和王明春、王明生均表示是对方不肯配合测量,但是他们双方都同意在镇政府的主持下,对原高速路的征地面积进行测量确认。

    存分歧测量再次搁浅

    负责美梅村委会联系工作的临城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王起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3人的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发放应由村民开会决定,镇政府做不了主。得知双方同意在镇政府主持下再次测量,王起和双方沟通后,决定5月5日上午由他带领工作人员去主持现场测量。

    5月5日上午,王起因为开会,已安排人员下去。11时,记者从王明生处得知,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只通知他去测量,并没有通知王明春。现场测量时,他坚持按高速路征地时的方法测量,但是测量的工作人员不同意,测量再次搁浅。

    王起表示镇政府将再次协调双方尽快处理好此事。但是截至记者5月14日发稿,该事还没有协调好。

    美榔下村村民小组组长王宗松告诉记者,3人的征地补偿款已经按先前发放租地款时的面积以每亩8万元发放到美榔下村的账户,测量好新面积经村民同意后就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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