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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装修中封闭阳台被物业告上法庭 自家阳台能不能想封就封?

    时间:2018-06-15 09:54:45  来源:  作者:

    业主装修中封闭阳台被物业告上法庭

    自家阳台能不能想封就封?

    物业:封闭阳台涉嫌损坏外立面,部件生锈损坏易产生安全隐患,且业主之前签了协议

    图为已做封闭的阳台

    “按照物权法,我买了房阳台就应该是我家,我在自己家封闭装修阳台凭什么不让?”14日,家住海口西海岸海长流小区的业主韩女士向记者反映,物业阻碍业主封闭阳台,还将她告上法庭,其认为实在不合理。

    据韩女士介绍,她是西海岸长滨社区海长流二期2栋的业主,由于房子在7楼,她本人有些恐高,且儿子才5岁,而房子的阳台却有约10米长,又是比较矮的玻璃护栏,韩女士出于担忧孩子和个人安全决定将阳台进行封闭处理,2017年4月份,韩女士将自家阳台加装了铝合金和玻璃窗进行了封闭,不料物业要求恢复原样,并投诉至城管,给韩女士下达了整改通知。

    “当时我就纳闷了,我在自家阳台做封闭装修,既没有损害邻居权益,也没有占用小区其他空间,却被要求整改。”韩女士说,在自己封闭阳台之前早就有不少业主做了封闭,目前已经有近40户业主完成了封闭,她对城管和物业的做法很不满意,也进行了投诉。

    2017年6月26日,海口秀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讨论后认为,韩女士是在自家房屋内封闭阳台,并未侵占损坏公共绿地,撤销了此前下达的整改通知。

    随后,小区物业却将韩女士告上了法庭,理由是韩女士违反了已经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临时管理规约》,而协议中约定业主不得未经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擅自封闭阳台。“业主在封闭阳台时我们也要求恢复原样,但一些业主不听。”海长流小区物业负责人李女士说,对阳台进行封闭涉嫌损坏外立面,且封闭的阳台部件生锈损坏容易产生安全隐患。

    而韩女士表示,签协议时自己并不同意这种要求,但为了拿钥匙收房才签的。

    “我是候鸟,买房是给老人住的,阳台不封闭,不仅存在安全隐患,遇到大风大雨,还会渗水进来,业主有权从现实的合理需求封闭阳台。”小区业主陈女士说,小区大量业主要求封闭阳台,她还向记者出示了近100位业主在微信群里接龙要求封闭阳台的聊天记录。

    2018年6月5日,海口市规划委向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复函表明,韩女士房屋阳台护栏属于建筑外立面范围,拆除原阳台私自封闭属于改变外立面。而《物权法》中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目前,法院一审暂未对案件作出判定。

    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认为,业主如果已经与物业签订了装修协议,且其中包含不允许擅自封闭阳台的条款,但如今因为现实需要才将阳台封闭,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废除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有关封闭阳台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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