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海南新闻 > 海口海府街道设“自愿交费”牌 车主不交费被下逐客令
  • 海口海府街道设“自愿交费”牌 车主不交费被下逐客令

    时间:2017-05-18 02:26:46  来源:  作者:

    原标题:问诊电动车停车:海府街道设“自愿交费”牌 车主不交费被下逐客令

    问诊电动车停车。9号下午,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召开相关协调会,建议电动车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各区政府,并由公安、城管联动处理。而记者11号在琼山区中山路调查回访中发现,该路段的免费电动车停车位,仍有人私自收费。究其原因,是辖区公安、城管以及街道办未对接相关事宜。这样就造成了一个尴尬局面:记者举报,街道办没有执法权管不了公安、城管直接表示不在管辖范围内。那么,海口其它三个区的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来看记者对美兰区免费电动车停车点的回访调查。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与五指山路交叉路段,划设多个免费电动车停车位。记者在现场看到,每隔百米就有人在收电动车停车费。与琼山区类似,在这个免费电动车停车位旁,辖区海府街道办也立了一个提示牌,上面写着:此处为免费停车位,但为了防止被盗,车主可自愿交费给现场管理者,如有强行收费,可拨打110报警处理。为了核实情况,记者骑着一辆电动车入内停放,刚一离开,两名中年妇女便走了过来,要收取看车费1元一次,而且还可以包月。

    这名收费人员强调,他们收取的是看车费,而且,全凭车主自愿交费。不过,当记者提出,不需要他们看守电动车时,却被他们下了逐客令

    面对记者的质疑,这名收费人员不愿多说。而附近商场的员工也表示,遭遇过强制收费或者不交钱不让停车的情况。为此,员工们前两天,就将情况反映给了相关职能部门,但没能得到解决。

    采访当天,记者也拨打了110,辖区海府路派出所的民警到达现场后,其中一名收费人员表示,他们有停车位许可证。不过,记者注意到,他提供的许可证有效日期到2013年11月15日,已经过期3年多。

    然而,这名男子被带走后,不到五分钟,又有另外一名收费人员过来,继续在这个免费电动车停车位内收费看车。

    只有劝说,没有处罚,难怪这些人会肆无忌惮。警方前脚刚走,他们后脚就继续收费了。那么,这里的电动车停车乱收费问题究竟该如何管理?采访当天,记者又将问题反映给了辖区海府街道办龙舌坡社区居委会。

    龙舌坡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其中一名收费人员不仅继续收费,还给车主发了写有名门广场字样的停车牌。

    正因为街道办设立的牌子上写明,车主可以自愿交费给看车人员,所以看车人员才底气十足,不怕居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劝阻收费。对此,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十分无奈。

    工作人员表示,没立牌之前,他们还能对这些乱收费人员进行劝阻。自从5月1日立牌之后,他们因为难以取证,不但处理不了,而且投诉越来越多。另外,经过证实,这些看车人员发的名门广场停车牌,都是冒用的,根本没有经过名门广场方面的同意。这样一来,电动车一旦被盗,而收费人员不见踪影,车主将索赔无门。针对提示牌上所写的自愿交费一说,不少人也意见连连。

    那么,既然是免费的电动车停放点,为什么又提示可以自愿缴纳看车费呢?这样,电动车停车乱收费现象,又怎么治理呢?采访当天,记者也联系上了设立提示牌的辖区海府街道办。

    不管怎样,规定都不能乱。政府划定的是免费停车位,如今街道办立了个牌,说车主可以“自愿交看车费”,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所谓的“看车费”,美其名曰保障车主的电动车安全,实际上,车丢了,照样索赔无门,反倒会纵容乱收费的行为。如何破解私人乱收电动车停车费的难题,来听听网友们的意见。

    《直播海南》供海南在线专稿,已由海南在线编辑。其它网站如转载,须经《直播海南》及海南在线同意,并注明来源。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