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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服刑犯人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 海口一男子留下吸毒贩毒“案底”

    时间:2018-07-31 19:19:28  来源:  作者:

    与服刑犯人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甚至同户籍地址

    海口一男子留下吸毒贩毒“案底”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需尿检、传唤证人等确定身份信息是否被冒用

    不知是登记出错还是犯罪人员冒名顶替,居住在海口市海秀镇水头村的周武,因与一名正在美兰监狱服刑的吸毒贩毒人员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甚至同户籍地址,他莫名其妙成了“吸毒贩毒”人员。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称,周武要去派出所进行尿检,证明不是吸毒人员才能洗清此“污点”。

    据海秀派出所民警介绍,居住在水头村的周武日前向海秀派出所求助,他从没有吸毒贩毒,甚至连毒品都没见过,但不知什么原因被公安部门登记成“吸毒贩毒”人员。

    民警在“海南省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系统”中输入“周武”这一名字进行查询,结果显示“周武”因滥用海洛因毒品,于2002年10月24日被海口市灵山派出所查获,2003年7月17日被关到海南省美兰监狱服刑。目前这名“周武”仍在服刑中,他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与监狱外的周武一模一样,户籍所在地也是水头村。但是,正在服刑的“周武”照片与监狱外的周武不一样,周武身高1.78米左右,而正在服刑的“周武”只有1.64米。

    由于“周武”是被灵山派出所查获的,周武随后到灵山派出所了解相关情况。灵山派出所一位民警看了相关资料称,正在服刑的“周武”的材料不是灵山派出所录入的,建议其去找海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周武需带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海秀派出所或者查获那名“周武”的灵山派出所进行尿检,证明周武不是吸毒人员。与此同时,派出所也会传唤相关证人做笔录。如果能确定周武身份信息被涉毒人员“周武”冒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会在系统内删除周武的涉毒信息,恢复他清白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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