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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市民买房遇闹心事 10万定金没影了?

    时间:2018-07-31 19:19:40  来源:  作者:

    交了买房定金,中介却说房子不卖了,定金也不退多次到中介公司索要未果,警方、工商等介入调查

    王女士的购房谜团10万定金去哪了?

    最后——中介公司前店长:个人失误造成,愿赔偿30万,先拿房产抵押

    王女士到中介公司协商

    陈先生签订买卖契约。

    “通过中介公司交10万元定金买房,却被告知无法过户,房子不卖了,定金也不退。谁知2个多月后,房子被转手卖掉,现在房买不到,钱也拿不回来。”28日,海口市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疑似陷入购房陷阱,在买房过程中被卖方或中介不断“套路”。当天,工商和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市民

    谈好价格又说不卖了

    交10万定金拿不回

    王女士是海口人,她告诉记者,考虑到孩子的上学问题,今年1月份,她通过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49号西岭华庭商铺C112海南省昇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看房。“通过这家中介公司看了几套房,最终选择女儿上学所在南海大道的这套房。”

    据了解,1月24日,王女士与海南省昇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店长陈先生签订购房定金收条,购买坐落在海口市南海大道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教师公寓楼的一套房。当天王女士交付定金10万元。收条上表明,承买人应于2018年4月31日之前来与卖方签订该房地产买卖合同。定金于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转为购房款。

    “答应3月中旬过户,但陈先生一直说房东不在海口,要等房东回来才能签约。”王女士说,但从始至终,她买房的整个过程都没有见到过房东。

    王女士说,令她困惑的是,3月底中介公司称与她签订定金收条的店长陈先生已不在店里工作,对于房子什么时候过户,公司承诺将会及时处理好。但后来该公司又多次以房东的个人原因为由表示无法过户。直到5月份,她被告知房东因为房价涨了,不愿意卖房。

    “房子不卖了,他们本来承诺按违反定金协议上的约定返还我20万元,同时愿意补贴10万元,作为补偿耽误我购买房子半年的损失。”王女士说,6月11日,陈先生说业主转了30万元,要求面对面转钱给她,但临时有事无法出现,提出用电脑转账。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当时钱转到账上了又被撤回,根本就没有转账过来。同时,我还发现,所购买的房子,房东和中介告诉我们的房东不是同一个名字。”王女士说,公司态度前后变化大,陈先生也拒接电话,她向该公司索要10万定金无门,不知该如何处理。

    中介公司

    前店长个人行为

    与公司没有关系

    28日,记者来到海南省昇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现任店长江女士表示,这一切责任应由前店长陈先生负责,是陈先生私刻公章的个人行为。

    记者在员工邓先生提供的一张公司会议纪要上看到,关于原公司员工陈先生在公司任职店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客户王女士定金十万元,私自刻公章等给公司和客户带来极大的损失。

    “如果有任何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陈先生,是陈先生个人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江女士说到。

    公安、工商

    三次到店里协调

    还钱日期一拖再拖

    当天上午,王女士在海南省昇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索要10万元定金无果,遂向海垦派出所报警,称该公司存在欺骗行为。同时,记者联系到海口市金盘工商所到现场查处。

    “经过了解,是存在经济纠纷问题,王女士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海垦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如果王女士认为是诈骗,可到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去报案。

    “我们已经是第三次来这个公司进行调解了,第一次说是三天后将10万元归还王女士,第二次是说十多天后,这次来,他们公司还是没还。”海口市金盘工商所工作人员说,此事是否涉嫌消费欺诈、工商部门要不要立案调查,他将请示上级部门后再作出处理意见。

    前公司店长

    房东收走10万元

    个人承诺还30万

    随后,记者协调海南省昇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前店长陈先生到该公司了解情况。陈先生表示公司污蔑他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客户王女士定金10万元,私自刻公章。

    “当时盖章时,全体员工都在场,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法律方面的知识我还是懂的。”陈先生说,他不可能私自刻公章。

    对于公司说应由他个人承担责任,陈先生表示,是由于他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王女士的定金。“王女士的10万元定金已经交给房东,但因为我个人的原因,将合同上的日期写错,所以导致房东不肯退还10万元的定金。”陈先生说,他愿意承担个人失误,按照违约偿还王女士30万元。

    对于陈先生承诺将30万元还给王女士,却迟迟没有打款还给王女士,是因为他个人资金紧缺,无法及时将钱打给王女士。“那天撤回30万,是因为朋友借给我的钱又不愿意借,只能撤回。”陈先生说,他名下有一套房产在云龙镇,将近30平米,预估市场价值30万,愿意先抵押给王女士。

    随后,王女士和陈先生现场签订了一份买卖契约和写下一张借条,约定了陈先生将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龙水郡的一套房子抵押给王女士。

    “要等到陈先生把该套房产过户给我,此事才能真正定下来,如果中间出现房子又被抵押或者转卖的情况,我肯定要随时向警方举报!”王女士说。

    而对于中介公司称此事是陈先生的个人行为,她根本不认可。接下来她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该中介公司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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